全面落實節能減碳實施計畫
臺中市私立立人高級中學全面落實節能減碳實施計畫
民國99年6月3日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
民國114年8月8日修正通過
一、依據:教育部99年5月6日教中(四)字第0990569795號書函、經濟部114年1月2日經能字第11358040450號公告「節電規定」辦理。
二、目的:加強節能減碳教育宣導,達成節能減碳共識,全校師生共同落實節約能源行動。
三、實施方式:成立節能減碳推動小組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總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,庶務組長為執行秘書,各處室主任及業務相關組長為小組成員,專責策劃及推動本校節能減碳行動計畫及減量目標。計畫範疇包括省電、省油、省水、省紙及溫室氣體盤查,負責本計畫之規劃、推動與執行。
四、具體措施:
(一)辦公室部份
1、冷氣、電風扇使用
(1)室內溫度未超過28℃,不開放冷氣。使用冷氣時,應將門窗緊閉,以免冷氣外洩或熱氣侵入,增加冷氣用電負擔。
(2)室內悶熱且未達開放冷氣時,請開窗或使用電風扇,風扇轉速則請先設定在「弱」以降低電力消耗。
(3)放學前提前關閉冷氣主機系統,以節省能源。
(4)中午用餐打掃時間,不開放冷氣。
2、照明系統
(1)採購相關燈具器材時,一律採購高效率、環保(綠色)產品。
(2)逐年汰換老舊耗能燈具。
(3)加強宣導,請全校師生養成隨手關燈習慣。
(4)落實燈具保養維護,並按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,以維持應有亮度。
(5)檢討處所及教室環境照度是否適當,據以配置合理之照明燈具數量。
(6)全校午休時間關燈(12:40至13:10)。
3、事務機器及其他
(1)選購電腦或其週邊設備,優先選用具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產品。
(2)本校所有電腦,應設定為當其未使用時,即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;長時間不用電腦時應關閉電源,減少待機耗電損失。
(3)使用雙面重複影印,影印前先正確設定所需之紙張大小及複印份數,以免無效複印,浪費 紙張及電力,超過20份以上請送油印室印刷。
(4)各種通知、通告等訊息,儘量以電子郵件傳送,以節省紙張使用。
(5)各處室於每日下班前,應指定專人負責檢視確認電器電源關閉狀況。
(6)加強宣導3樓以下不搭乘電梯。
(7)裝設定時控制之飲水機。
4、節水措施及溫室氣體盤查
(1)落實各項節水措施並逐年更換為省水器材。
(2)配合教育部環保小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人員訓練,全面進行校園溫室氣體盤查、登錄,以達減量承諾。
(二)班級部份
1、各班配合作息開關燈光,下課時間除非必要,一律關閉燈光。
2、各班至專科教室上課或上室外課時,關閉原教室燈光、冷氣、電風扇及其他電器用品。
3、養成廁所照明燈使用後隨手關燈的習慣。
4、全校午休時間關燈(12:40至13:10)。
5、落實各項節水措施並逐年更換為省水器材。
(三)教育宣導
1、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業務,利用校內各種集會場合宣導節能減碳觀念及作法。
2、鼓勵全體教職員工師生參加研習節能減碳管理技術及方法。
3、加強宣導師生落實節能減碳政策,達成節能減碳目標。
4、鼓勵教師騎機車、單車上班;學生走路、騎單車、搭乘公車上學。
5、開會應自備環保杯,不提供杯水及紙杯;用餐應自備環保筷,不提供免洗筷。
6、定期檢討各處室責任區域及整體節約用電、用油之目標達成情形。
7、舉辦校內節能減碳競賽活動,鼓勵全校職員師生落實節能減碳工作。
8、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,以養成全員節約能源習慣。
五、執行小組職掌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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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現職 |
職掌要項 |
工作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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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集人 |
校長 |
綜理各項工作 |
督導本校推動節能減碳全盤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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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召集人 |
總務主任 |
策劃與督導 |
協助召集人策劃節能減碳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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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秘書 |
庶務組長 |
協調與執行 |
依實施計劃及工作項目,負責聯繫協調各處室,確實徹底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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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教務主任 |
推動與執行 |
督導教務處所屬教職員工推動節能減碳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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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學務主任 |
推動與執行 |
督導學務處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推動節減碳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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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輔導主任 |
推動與執行 |
督導輔導室所屬教職員工推動節能減碳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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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圖書館主任 |
推動與執行 |
督導圖書館所屬教職員工推動節能減碳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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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會計主任 |
推動與執行 |
督導節能減碳經費支用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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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人事主任 |
推動與執行 |
督導員工推動節能減碳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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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教學組長 |
推動與執行 |
策劃辦理節能減碳融入教學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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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設備組長 |
推動與執行 |
策劃辦理節能減碳融入教學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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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訓育組長 |
推動與執行 |
學生節能減碳活動之宣導與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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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員 |
衛生組長 |
推動與執行 |
學生節能減碳政策之推動與執行。 |
六、預期成效:每年檢討成效,總體節約能源目標以較前一年減少1%為原則。
七、經費:由本校相關經費列支。
八、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