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班際英文歌唱比賽
一、目的:1.培養學生音樂表演興趣,提昇音樂素養。 2.提昇學習英語文之興趣。 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 三、承辦單位:學務處訓育組 四、協辦單位:教務處、總務處、班聯會 五、參加對象:高一、高二、國一、國二學生 六、報名時間:依當學年實際公告為主 七、比賽時間:依當學年實際公告為主 八、比賽地點:高中部-立人樓司令台(表演範圍限司令台上);國中部-立人樓前庭(表演範圍限前庭舞台區) 九、參賽資格: 1.以班級為報名單位,除必要檢場人員之外,全班均須參加(含指揮伴奏)。 2.各班須具指揮一人、伴奏不限人數。 十、比賽方式: 1.各班選定一首英文歌曲,以全班合唱方式表現。 2.計時方式 (1)高二組: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,限時4分鐘。 (2)高一組: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,限時4分鐘。 (3)國二組: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,限時5分鐘。 (4)國一組:第一位演出者開始表演起至最後一位表演結束之間的時間,限時5分鐘。 十一、評分標準: 1.英語表現50%、音樂表現30%、歌曲內容10%、團隊精神與默契10% 2.以每位評分老師之分數依名次轉換為積分,再將全數評分老師分數進行加總。
3.超過限制時間1秒以上,扣總積分60分,並切電源,請表演同學離開。 十二、評分人員: 1.由學務處安排英文科教師、音樂科老師擔任。 2.由教務處外語教學組協助安排外籍教師擔任。 3.班聯會人員管理後台及學務處人員負責台下秩序,同學現場表現會在總分上斟酌加、扣分。 十三、獎勵: 各組依參加總組數取前三分之一,頒發獎狀、三箱飲料及學生家長會提供獎金,以資獎勵。 1.高中部第一名1200元、第二名1100元、第三名1000元、第四名900元、第五名800元 2.國中部第一名1100元、第二名1000元 十四、說明: 1.全班整體創意造型不限制服,不得過份誇張或暴露,若著本校制服上台演出,必須符合本校服儀標準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 2.各班伴奏皆由同學自行處理,不得使用侵權之伴奏音樂。 3.現場備有電子鋼琴、爵士鼓,其餘各種伴奏樂器請自備。 4.比賽曲目報名截止後不可更動。 5.除伴奏外一律背譜上台。 6.歌曲曲目、長度請詳填,字跡請勿潦草,並繳交歌詞電子檔,以利作業。不符者取消參賽資格。 7.如須技術指導請洽各班英文科或音樂科老師。 8.若須索取詞、曲、譜,或有選曲困難,可向音樂科老師洽詢。 9.時間掌握務必確實,經判定時間到而停止比賽者,不得異議。 十五、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