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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間輔導
臺中市立人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 高/國一、二夜課輔、夜自習及高三夜自習實施辦法
※上課時間:自109年9月9日至110年1月7日,每逢段考前一天及當天則取消夜間課輔活動。 ※上課日期:
※夜輔夜自習作息時間:
※夜輔夜自習退費標準: 一、夜輔夜自習申退時間:每次段考前一週提出申請,段考後次日生效。 二、夜輔夜自習退費標準:
※相關規定:
自習,無故缺席三次(含)以上,則取消夜間自習資格。 (二)夜間自習學生請遵守『夜自習學生注意事項』內相關規定,若違反規定嚴重者則取消夜間自習資格。 (三)事假必須提前一日辦理,否則不受理,病假或臨時突發狀況須請假者,於當日向學務處生輔組辦理完 成請假手續,未完成請假手續者,當日視為曠課論處。 (四)沒有參加夜間自習及夜間課業輔導的同學,不准入校搭夜間專車返家,違者依校規議處。
※繳費方式: (一)現金:總務處繳費。 (二)即期支票:於支票背面以鉛筆書寫班級、座號、姓名後至總務處繳交。 (三)電匯:持電匯收據影印本至總務處繳交。
※報名時間:109年8月3日(一)開始受理報名。
臺中市立人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1學期 國三衝刺班、夜自習實施辦法
※實施時間:109年9月9日至110年1月7日。 ◎每逢(全校)段考前一天及考試當天則取消夜間課輔活動,模擬考則不影響。(國三段考停課與否依表訂實施)。 ※實施日期:
※作息時間:
※申退時間及退費標準: 一、夜輔夜自習申退時間:每次段考前一週提出申請,段考後次日生效。(段考指表訂全校段考) 二、夜輔夜自習退費標準:
※相關規定: 一、夜間自習學生請遵守『夜自習學生注意事項』內相關規定,若違反規定嚴重者則取消夜間自習資格。 二、事假必須提前一日辦理,否則不受理,病假或臨時突發狀況須請假者,於當日向學務處生輔組辦理完成請假手續,未完成請假手續者,當日視為曠課論處。 三、沒有參加夜間自習及夜間課業輔導的同學,不准入校搭夜間專車返家,違者依校規議處。
※繳費方式: (一)現金:總務處繳費。 (二)即期支票:於支票背面以鉛筆書寫班級、座號、姓名後至總務處繳交。 (三)電匯:持電匯收據影印本至總務處繳交。
※報名時間:109年8月3日(一)開始受理報名。 ![]() |